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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6年第153号(关于防止冈比亚新城疫、口蹄疫传入我国的公告)
来源:海关总署 | 作者:海关小编 | 发布时间 :2026-10-30 | 5 次浏览: | 🔊 点击朗读正文 ❚❚ ▶ | 分享到:
近日,世界动物卫生组织(WOAH)发布信息,冈比亚发生新城疫、口蹄疫疫情。为防止疫情传入,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现公告如下。

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6年第153号(关于防止冈比亚新城疫、口蹄疫传入我国的公告)


  近日,世界动物卫生组织(WOAH)发布信息,冈比亚发生新城疫、口蹄疫疫情。为防止疫情传入,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现公告如下:


  一、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冈比亚输入禽、偶蹄动物及相关产品(源于禽、偶蹄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)。


  二、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冈比亚的禽、偶蹄动物及相关产品入境。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。


  三、来自冈比亚的进境运输工具上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、泔水等,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处理,不得擅自抛弃。


  四、对边防检查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冈比亚的禽、偶蹄动物及相关产品,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。


  五、凡违反上述规定者,由海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。


  六、各级海关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分别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等有关规定,密切配合,做好检疫、防疫和监督工作。


 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
  特此公告。



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

2026年10月2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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